稿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康民德
《商君书》是我国古代法家代表著作之一,也被称作《商君》或者《商子》,后世始终对其是否出自商鞅之手存有学术方面的疑问。因为该著作其中一些章节内容多涉及商鞅去世后的事件,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载:“殆法家流,掇鞅馀论,以成是编”,因此人们多认为《商君书》系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著作内容则重点阐释了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一派的法思想理论及相关实践举措。千百年来,人们对于《商君书》所体现出的法思想褒贬不一,有认同其治世之功效的,也有指斥其专制统权驭民的。
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们不能否认《商君书》在以法治世方面发挥出来的积极的现实意义,恰如《商君书》“更法”一章所言:古往的政教不同,我们应该效仿哪个古法?帝王不相因袭,我们理应依循谁的礼制?礼制、法度要顺应时势而制定,法令要符合国家的实际需要。作为今人所擅发言辞,正如当年商鞅论及并驳斥古人之治一般道理,历史的局限性往往也是历经岁月的几番淘洗、提炼,方才显示出后世的真知灼见而已。辩证认识并深层理解《商君书》的法思想内涵,对于今世法治亦应不无裨益。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作为法家一派,其更信奉以法治国。他始终强调“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轻罪重罚,犯罪现象就能杜绝。同时提出社会政治清明,民众就会心齐;反之,民众就会心生异念。民众与君主同心,法令就能执行;民众异心,法令的实施就会受到阻滞。法令畅通,国家就能够治理好;反之,国家就会陷入混乱。《商君书》中高度认同农业是国家的根基和命脉,并论述了土地与强国的关系,提出政治治理需要充分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心理和本性,积极鼓励民众开垦荒地,使“私利塞于外,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农耕传统的文明古国,农是根本,通过制定严苛法令堵塞民众显荣佚乐之途,“民资藏于地”,也造就了民生次序与引领淳朴民风,自然也就生活安定并折服于国家法令。《商君书》关于民众农耕的劝导,更多层面上还是追求国君治理下的社会秩序安定的局面,进而达到强兵富国的目的。《商君书》认为,“夫刑者,所以禁邪也”,刑罚是一种治理的手段,但如果刑罚的威慑力缺失、形同虚设则势必将国家置于危险的境地。同时,“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从中传导出刑罚绝非为制而制,理应为治而治的理念认知,刑罚只有用在民众将要犯罪之时,大的奸邪才不会滋生蔓延。将其扩展至可能因纠纷引发战事的两个国家之间,战争也就可以有所止息,“天下行之,至德复立”,实际上这又是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一派原始而朴素的法治思想。
今人时常有意或无意回避了《商君书》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而片面地为其冠之以封建王朝“专制统权驭民”之术的帽子,却不能客观地加以评析。恰如《商君书》中所言:“古者民聚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其实古往今来概莫能外的是,民众总是期冀社会治理有一个统一稳定的政权来操持,每一政权的出现也势必要根据其时代背景要求、依循其治理模式需求,综合考量并采取一定的政治管理手段。在商鞅所处及其身后的时代能够生发出“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即对天下民众有利的事没有比治理天下更大的)这样的呼声实属不易!对于国家治理,《商君书》中谈到:“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意即国家的制度合于时宜,那么国家的风俗就能改变,民众就能够服从制度管理;政策法度清明,那么官吏就不会做邪恶并损及社会、民众的事情。“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在制定制度时必须考虑到民众力量的集中及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实质上也就是民众的认可度和社会管理的现实性,否则适得其反,必遭民众抵触。建立法度而民众没有邪恶的行为,是因为国家法制严明,民众认为对自己是有利的。《商君书》折射出的是国家治理时的审时度势、迎合民生和慎重立法的真知理念。
《商君书》在“修权”一章的开篇谈到:“国之所以治者: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在商鞅等人看来,法者,国之权衡也。违背法度而任由私人意见盛行,就是不明事理,依靠法度的实施可以辨识一个人的明智与愚笨、贤明与无能。统治者要树立威信,有威信才能确保法度的通行,开明的统治者不为私利,珍惜手中的权力,看重信用,才不会损害法度。“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统治者推崇法治,自然身边也聚集正直之士,其间蕴含了深刻的法辩证思维。法度的根本在于公正地实施和公道的彰显,《商君书》谓之:“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法令必须被严格遵守,必须不偏不倚,这样才能起到安定社会、抚慰民心的作用,避免社会流弊横生,这也才是依靠法治实现天下大治的根本所在!
《商君书》是历史过往依法治世的思想智慧结晶和生动记载,或为商鞅的思想余论或为后世派系的借身托言,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正如王安石所作《商鞅》诗中所言:“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