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计划招录310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279名,消防文员岗位31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消防文员
通过试用期综合考核合格录用后,从事文秘、档案管理、辅助监督执法、消防宣传、会计助理等工作。
三、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招录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5年11月2日至1995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2.消防文员,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2003年11月2日至1993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四)身高标准: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录岗位职责(详见附件3)。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至11月10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4)。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
3.资料准备。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蓝底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另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时限内将上述资料交至所报考单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录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报考人员需在考核现场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6)。
扫码查看附件,提取码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