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交通民警一、二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3日至199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交通民警三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狱医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3日至199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公安、监狱人民警察招考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录职位查询
具体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从2013年11月6日起,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点击查看>>>2013天津招警考试政策指南
网址:rmjcbm.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8:00开始至11月17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3日8:00开始至11月19日18: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原则上不能开考,市公务员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其中,监狱人民警察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调减计划需要改报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3年11月21日9:00开始至11月21日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一)笔试
报考交通民警各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监狱狱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综合知识》。点击查看>>>2013天津招警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医学综合知识
14:00~16:30 申论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11月27日8:00开始至11月29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3年12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医学综合知识)成绩,笔试成绩为200分制]。
(二)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个职位招考计划数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1:4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招考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审核工作与体能测评一并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均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取消、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资格原件审核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12日。
缴纳面试考务费和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8日8:00开始至1月10日16:00结束。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局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3年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电话:23396821(市公安局)、27023606(市监狱管理局)、83606214(市公务员局)
监督电话:23030853